被砍伤的技术VP | 法庭上的CTO(24)
这两天最火的是 CEO 据传被投毒身亡。做 CTO 也存在人身危险。今天的案件一句话概述:大学教授在企业任职技术副总裁,离职后,被企业雇人砍成重伤。
刘某是吉林农业大学的副教授,2008 年至 2011 年在 A 公司先后担任生产技术总监、生产技术副总裁等职务,为蓝莓种植推广提供生产技术服务。2011 年 9 月,合同到期后,刘教授未续签,随后与刘某一起工作的技术人员也相继离开。
2013 年 4 月,在和 A 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 B 企业,“辉哥”何额尔顿(在逃)组织周李王于等四人,去长春“办事儿”。期间,彭某提供了刘教授的照片并指认他在长春的住处。4 月 9 日,四人配备砍刀、棒球棍等工具,等待刘教授到家附近后,将其摔倒和砍打。经法医鉴定,刘教授不同部位损伤伤残等级分别为七到十级,“外伤致左桡神经完全断裂,伤后严重功能障碍,已构成重伤……左髌骨骨折,左股骨外裸骨折”等。
刘教授提供的证词显示,他下车后,看见距其停车几米处从一辆灰色捷达车里下来三个人向其跑来,从后面把他抱住和摔倒,拳打脚踢,用刀、棒砍击头部、胳膊、后背等部位几分钟后,上灰色捷达车跑了,他们没拿财物。就听见他们说“干他”、“收拾他”,问为什么打,他们也没回答。他们之间也没交流。2008 年至 2011 年,他以吉林省科技特派员的身份在 A 公司做过兼职,先后任生产总监、生产技术总监、生产技术副总裁,负责蓝莓的种植推广工作。2011 年 9 月合同期满,其没再续签合同,撤回长春,与该公司彻底脱离了关系。其离开该公司后,当时其带去的十余名技术人员也都相继离开了该公司,由此可能给该公司的利益带来影响,可能因此迁怒于其。
配合小区保安、邻居等证词和证据,原审法院判决,周李王于等四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九年不等,被剥夺政治权利两到三年不等。
随后被告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,二审判决“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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